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班干部、先进班集体予以公示,现就公示相关事宜做如下说明:
1、请入选同学仔细核对本人姓名、学号等信息,公示期过后默认确认无误。
2、反映问题的方式: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的形式,向会计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
3、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4、公示时同:2024年4月24至2024年4月25日。
5、会计学院办公室:B202。